陳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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置臬 |
1.见"置槷"。 |
枨臬 |
见"枨闑"。 |
科臬 |
科臬 kē niè 科臬 法规。 闻一多 《给梁实秋熊佛西》书之十:“《大江宣言》发表后,亦大有影响……又有人粘贴壁间奉为科臬。” |
臬司 |
臬司 臬司是对宋各路提点刑狱司、元代肃政廉访使司与明、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。 臬司主管一省司法,也借称廉访使或按察使。 臬司即提刑按察使司,设按察使,正三品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,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,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。 |
藩臬 |
藩臬 藩臬指藩司和臬司。明清两代的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并称。 |
臬宪 |
臬宪 niè xiàn 臬宪(臬宪) 旧时对按察使的敬称。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另文申详臬宪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七回:“小人该死,昨夜飞瓦打伤的,正是臬宪大人。” |
奉為圭臬 |
【解释】奉:信奉;圭:测日影器;臬:射箭的靶子;圭臬:比喻事物的准则。比喻把某些言论或事当成自己的准则。【出处】清·钱大昕《六书音韵表序》:“此书出,将使海内说经之家奉为圭皋,而因文字音声以求训诂古义之兴有日矣,讵独以存古音布局哉。”【示例】适应之说,迄今学人犹~。 ◎鲁迅《坟·人之历史》【近义词】奉若神明、奉为楷模【反义词】视如草芥、视如敝屣【语法】动宾式;作谓语;指十分信奉 |
秉臬 |
1.谓执掌刑法。 |
臬極 |
臬极 niè jí 臬极(臬极) 准则;标准。 章炳麟 《“社会通铨”商兑》:“人之所志,固不当以成败为臬极。” 鲁迅 《集外集拾遗补编·儗播布美术意见书》:“言美术之目的者,为说至繁,而要以与人享乐为臬极。” |
臬憲 |
臬宪 niè xiàn 臬宪(臬宪) 旧时对按察使的敬称。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另文申详臬宪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七回:“小人该死,昨夜飞瓦打伤的,正是臬宪大人。” |
臬极 |
臬极 niè jí 臬极(臬极) 准则;标准。 章炳麟 《“社会通铨”商兑》:“人之所志,固不当以成败为臬极。” 鲁迅 《集外集拾遗补编·儗播布美术意见书》:“言美术之目的者,为说至繁,而要以与人享乐为臬极。” |
奉爲圭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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矩臬 |
矩臬 矩臬,读音 jǔ niè,汉语词语,犹法度,准则。 |
臬臺 |
见"臬台"。 |
危臬 |
高耸的枯木。 |
陈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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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臬 |
水臬 水臬是汉语词汇,解释为古代测定水平面的器具。 |
棖臬 |
见"枨闑"。 |
克臬 |
克臬 克臬,拼音是kè niè,汉语词语,意思是能奉法行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