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例 |
条例 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,针对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,比较全面系统、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。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。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。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、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,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。它具有法的效力,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,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,人人必须遵守,违反 |
体例 |
体例 体例是一个汉语词汇,读音是tǐ lì,指著作的编写格式;文章的组织形式。出自《宋书·傅隆传》:“ 汉兴,始徵召故老,搜集残文,其体例纰缪,首尾脱落,难可详论。” |
先例 |
先例 以前的事例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。 〖出处〗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四卷第十四章:“明末起义首领中一向重视养子,而且以养子继承皇位的事在五代不乏先例。” |
前例 |
前例 前例是汉语词汇,拼音是qián lì,解释为先前的事例。 |
高例 |
犹范例。 |
例授 |
例授 例授是汉语词汇,读音是lì shòu,解释为循例授官。 |
随例 |
随例 随例,读音为suí lì,是一个汉语词语,意思是按照惯例。 |
金石例 |
金石例 《金石例》是元代潘昂霄创作的金石类理论著作。 |
公文程式條例 |
辞典解释公文程式条例gōng wén chéng shì tiáo lì 将公文名称及体式立成统一规定的条文。由立法院修正通过,民国六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公布施行。 |
例皆 |
一概;全部。 |
說例 |
说例 说例,读音为shuō lì,是一个汉语词语,意思是序言。 |
貫例 |
贯例 贯例(贯例) 关于发行和使用钞票的规定。《金史·食货志三》:“交钞之制,外为阑,作花纹,其上衡书贯例,左曰‘某字料’,右曰‘某字号’……宰臣奏:‘旧立交钞法,凡以旧易新者,每贯取工墨钱十五文。至 大定 二十三年,不拘贯例,每张收八文,既无益于官,亦妨钞法,宜从旧制便。’” |
例句 |
例句 例句,读音lìjù,汉语词语,解释为用于解释、证明的代表性语句。 |
法例 |
法例 法例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fǎ lì,指法律条例。 |
姓名條例 |
辞典解释姓名条例xìng míng tiáo lì 规定国民使用及更改姓名的法律。分为本名、改姓、改名、更改姓名等四类。 |
法头例首 |
指首先受到刑法条例惩处的人。 |
文例 |
文例 文例是词语词汇,拼音是wén lì,注音是。 |
規例 |
规例 规例(规例) 常规惯例。《说岳全传》第十一回:“这是店主人的规例,凡是考时,恐他们来得早,等得饥饿,特送他们作点心的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十回:“洋船规例,船未开行是不开饭的。” |
大例 |
大例 dà lì 大例 通则;通例。《晋书·刘颂传》:“苟不至於害政,则皆天网之所漏;所犯在甚泰,然后王诛所必加,此举罪浅深之大例者也。”《周书·明帝纪》:“四方州镇使到,各令三日哭,哭讫,悉权辟凶服,还以素服从事,待大例除。” 严复 《原强》:“欲论其合,先考其分,则昭昭若揭日月而行,亘天壤不刊之大例也。” |
恒例 |
恒例 héng lì 恒例(恒例) 常规,惯例。《太平广记》卷一七八引 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》:“ 曲江 亭子……进士开讌,常寄其间。既撤馔,则移乐泛舟,都为恒例。” 清 俞樾 《古书疑义举例·一人之辞而加曰字例》:“凡问答之辞,必用‘曰’字,纪载之恒例也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