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正字通】𨯩字之譌。
可以綴著物者。从金朁聲。則參切
(鐕)可㠯綴箸物者。喪大記。君裏棺用朱綠。用襍金?。大夫裏棺用玄綠。用牛骨?。注。?所以琢箸裏。按今謂釘者皆是。非獨棺釘也。从金。朁聲。則參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