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
拼音biàn
部首辛
笔画16画
UNICODE8FA8
五笔UYTU
仓颉YJILJ
郑码SEUS
四角00441
笔顺点、横、点、撇、横、横、撇、点、撇、点、横、点、撇、横、横、竖
基本字义
辨biànㄅㄧㄢˋ
- 分别,分析,明察:~别。~认。~析。~正。~识。明~是非。
-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,九夫为一辨,七辨为一并。
详细解释
〈动〉
- (形声。从刀,辡( biǎn)声。本义:判别,区分,辨别)
- 同本义 [discriminate;distinguish]
- 辨,判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- 辨,别也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- 辨方正位。——《周礼·天官》
- 辨是与非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下》
- 目辨白黑美恶,耳辨音声清浊。——《荀子·荣辱》
- 不辨牛马。——《庄子·秋水》
- 男女辨姓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
- 双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
- 又如:明辨是非;辨白(分辨清楚);辨色(辨别物色)
- 通“辩”。口头上争论 [argue]
- 吾闻穷巷多怪,曲学多辨。——《商君书·更法》
- 传曰:析辞而为察,言物而为辨,君子贱之。——《荀子·解蔽》
- 分争辨讼,非礼不决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上》
- 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- 又如:辨士(善辩的说客);辨给(口才敏捷,能言善辨);辨驳(根据事理加以反驳)
- 通“班”。颁布 [promulgate]
- 吏以文法教训辨告,勿笞辱。——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
- 辨社诸侯,出门见之,著以为戒。——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
- 又如:辨告(古代官吏将所订法律颁布告知民众)
国语词典
〈动〉
- 分别、判别。
- 如:「辨别」、「分辨」、「明辨是非」、「雌雄莫辨」。
- 《荀子·荣 辱》:「目辨白黑美恶,耳辨音声清浊。」
- 唐·杜甫〈秋雨叹〉三首之二:「去马来牛不复辨,浊泾清渭何当分。」
- 争论是非曲直。
- 《战国策·赵策三》:「鄂侯争之急,辨之疾,故脯鄂侯。」
- 晋·陶渊明〈饮酒诗〉二○首之五:「此还有真意,欲辨已忘言。」
〈名〉
- 文体名。如唐代柳宗元的〈桐叶封弟辨〉。也作「辩」。
康熙字典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皮莧切【正韻】備莧切,𠀤音辯。【說文】判也。【廣韻】別也。【易·乾卦】問以辨之。【禮·學記】離經辨志。【註】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【註】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
又【韻會】牀䏶足笫閒也。【易·剝卦】剝牀以辨。【疏】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【程傳】牀之幹也。
又變也。【楚辭·九辨註】辨者,變也。謂𨻰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又井地之數也。【禮·王制·註】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又姓。
又【集韻】𤰞見切,音徧。與徧通。帀也。【史記·禮書】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【註】同徧。
又【廣韻】苻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平免切【正韻】婢免切,𠀤辯上聲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邦免切,鞭上聲。義同。
又與貶通。【禮·玉藻】立容辨𤰞,無讇。【註】辨作貶。容雖貶損𤰞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又【廣韻】普麪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匹見切,𠀤音片。革中斷也。【爾雅·釋器】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【註】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【集韻】作㸤。
外语翻译
- 英语:distinguish, discriminate
- 德语:unterscheiden, wahrnehmen (V)
- 法语:distinguer,discerner
说文解字
判也。从刀辡聲。蒲莧切
(辧)判也。小宰傅別。故書作傅辨。朝士判書。故書判爲辨。大鄭辨讀爲別。古辨判別三字義同也。辧從刀。俗作辨。爲辨別字。符蹇切。別作從力之辦。爲幹辦字。蒲莧切。古辧別、幹辧無二義。亦無二形二音也。从刀。辡聲。十二部。
方言集汇
- 国际音标: piæn˥˧
- 日语读音: WAKERU WAKIMAERU
- 韩语罗马: PYEN
- 现代韩语: 변
- 越南语: biện
- 客家话: [海陆腔] pien6 [梅县腔] pien5 [沙头角腔] pan5 [台湾四县腔] pien5 [陆丰腔] pian6 [客语拼音字汇] pian4 [东莞腔] pen3 [客英字典] pien5 [宝安腔] pan3
- 粤语: bin6
- 近代音: 幫母 先天韻 去聲 變小空;
- 中古音: 並母 獮韻 上聲 辯小韻 符蹇切 三等 開口;並母 襉韻 去聲 瓣小韻 蒲莧切 二等 開口;
- 上古音: 黄侃系统:並母 寒部 ;王力系统:並母 元部 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