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斥的意思解释

汉字 斥
  • 拼音chì
  • 部首
  • 笔画5画
  • UNICODE65A5
  • 五笔RYI
  • 仓颉HMY
  • 郑码PDS
  • 四角72241
  • 笔顺撇、撇、横、竖、点
  • 基本字义

    斥chìㄔˋ
    1. 责备:~责。怒~。驳~。训~。
    2. 指,指出:~谬(指出错误)。
    3. 使退去,使离开:~退。
    4. 开拓:开地~境。
    5. 多,广:充~。
    6. 侦察,伺望:~候(旧时侦察敌情的士兵)。
    7. 盐碱地:~卤。
    8. 古同“尺”,尺蠖。

    详细解释

    •  chì 

    〈动〉

    1. (形声。从广( yǎn),屰( nì)声。从“广”,表示与房屋有关。“屰”(不顺)也兼表字义,表示人从房屋里逆行而出。本义:驱逐)
    2. 同本义 [drive out]
      1. 斥,却屋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谓却退其屋不居。
      2. 无益于民者斥。——《汉书·五帝纪》
      3. 击吉斥之。——《汉书·江都易王非传》
      4. 斥小疏弱。——《史记·天官书》
      5. 程一日果以眦睚杀人,上大怒,立命斥出,付京兆。—— 王谠《唐语林》
    3. 又如:斥放(斥退放逐);斥遣(斥退,驱逐);斥远(摒拒疏远);斥去(排斥并使之离去)
    4. 责备。又称:斥詈,斥遣 [tongue-lash]
      1. 目晋侯斥杀。——《谷梁传·僖公五年》
    5. 如:申斥(斥责);驳斥(反驳错误的言论或意见)
    6. 开拓,开 [open up]
      1. 斥,开也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      2. 塞斥之。——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
      3. 除边开益斥。——《史记·司马相如传》
    7. 又如:斥地(斥土。开拓土地;开土地为冢圹);斥道(开辟道路)
    8. 黜免 [dismiss]
      1. 是孔丘斥逐于 鲁君,曾不用于世也。——《盐铁论·利议》
      2. 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    9. 又如:斥罢(罢免其职务);斥免(斥罢。罢免)
    10. 指出 [point out]。如:斥谬(指出谬误);斥正(指正)
    11. 侦察 [reconnoitre]
      1. 斥候而服事。——《书·禹贡传》
    12. 又如:斥兵(侦察兵);斥堠(侦察敌情的士兵)
    13. 废弃 [abandon]。如:斥弃(抛弃);斥女(被抛弃之女)

    〈形〉

    1. 多;众多的 [many]
      1. 寇盗充斥。——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
    2. 又如:充斥
    3. 大的;广的;宽的 [big;broad]
      1. 坟衍斥斥。——左思《魏都赋》
    4. 又如:斥斥(广大的样子);斥莫(广大空旷)

    〈名〉

    1. 盐碱地 [saline-alkali soil]。如:斥埴(碱质的粘土);斥泽(含盐分的沼泽地带)

    国语词典

    •  chì ㄔˋ 

    〈动〉

    1. 排除拒绝、摒弃不用。
      1. 如:「排」、「同性相」。
      2. 《汉书·卷六·武帝纪》:「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,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。」
    2. 责骂。
      1. 如:「申」、「痛」、「呵」。
    3. 遍布。
      1. 如:「外国货充市场。」
    4. 侦察、探测。
      1. 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「晋人使司马山泽之险。」
    5. 动用,出。
      1. 如:「斥资」。

    康熙字典

   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昌石切,音尺。同㡿。逐也,遠也。【左傳·昭十六年】大國之求,無禮以斥之。何饜之有。【史記·淮南王傳】王使郞中令斥免。【註】屛斥。

    又【書·禹貢】海濱廣斥。【釋文】斥謂地鹹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除山川沈斥。

    又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弓人】斥蠖。【註】屈蟲也。

    又【左傳·襄十一年】納斥𠋫。【註】不相備也。【史記·李廣傳】然亦遠斥𠋫,未嘗遇害。【註】索隱曰:斥,度也。𠋫,視也,望也。

    又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𡨥盜充斥。【註】充滿斥見,言其多。

    又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除邊關之益斥。【註】斥,廣也。

    又【前漢·惠帝紀】視作斥土者。【註】如淳曰:斥,開也。

    又【後漢·孔融傳】擬斥乗輿。【註】斥,指也。

    又【張衡·西京賦】絕阬踰斥。【註】斥,澤厓也。

    又山名。【爾雅·釋地】東北之美者,有斥山之文皮焉。○按《釋文》音尺。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入禡韻,充夜切,俱書作𢇛,疑誤。

   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見姓纂。

    又【集韻】闥各切,音託。【莊子·田子方】揮斥八極。【註】揮斥,猶放縱也。

    又【集韻】恥格切。與坼同。詳土部坼字註。

    又【韻補】叶敕略切。【史記·自序】王遷辟淫,良將是斥。叶上爵。

    外语翻译

    • 英语:to scold, upbraid, accuse, reproach
    • 德语:rügen (V)​,ermahnen
    • 法语:blâmer,faire des reproches,réprimander,évincer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裂也。《詩》曰:“不𡍩不疈。”从土㡿聲。丑格切

    (坼)裂也。裂者、繒餘也。因以爲凡隙之偁。从土。㡿聲。丑格切。古音在五部。讀如託。詩曰。不𡍩不疈。大雅生民文。今詩作副。許作?者、所據用籒文也。毛傳曰。不坼不副、言。易也。

    方言集汇

    • 国际音标: tʂʰʅ˥˧
    • 唐代读音: chiɛk
    • 日语读音: SHIRIZOKERU
    • 韩语罗马: CHEK
    • 现代韩语: 척
    • 越南语: xịch
    • 客家话: [梅县腔] chit7 [宝安腔] cit7 [客英字典] chit7 [海陆腔] chit7 [客语拼音字汇] cid5 [东莞腔] cak7 cit7 [台湾四县腔] tsiit7
    • 粤语: cik1
    • 中古音: 穿昌母 昔韻 入聲 尺小韻 昌石切 三等 開口;
    • 上古音: 黄侃系统:透母 鐸部 ;王力系统:昌母 鐸部 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