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
拼音kè
部首十
笔画7画
UNICODE514B
五笔DQB
仓颉JRHU
郑码EDJR
四角40212
笔顺横、竖、竖、横折、横、撇、竖弯钩
基本字义
克kèㄎㄜˋ
- 能够:~勤~俭。
- 战胜,攻下:攻~。~复(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)。
- 制伏:~服。~制。~己奉公。以柔~刚。
- 严格限定:~日。~期。~扣。
- 消化:~食。
- 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: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。
- 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,一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;亦是其地积单位,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,约合一市亩。
详细解释
〈动〉
-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象肩形。整个字形,象人肩物之形。本义:胜任)
- 同本义 [be competent]
- 克,肩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以肩任物曰克。物高于肩,故从高省,下象肩形。古文亦象肩形。
- 佛时仔肩。——《诗·周颂·敬之》。传:“仔肩,克也。”
- 子克家。——《易·蒙》
- 邾子克。——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
- 周王子克。——《左传·桓公十八年》
- 伐柯如何?匪斧不克。——《诗·豳风·伐柯》
- 克勤于邦,克俭于家。——《书·大禹谟》
- 又如:克当(担当,承受);克堪(胜利);克家(能承担家事);克祚(能继承祖辈的福禄);克家子(克家儿。能继承祖业的子弟);克明(能察是非)
- 能够 [can;be able to]
- 克,能也。——《尔雅》
- 匪斧不克。——《诗·齐风·南山》
- 二曰刚克,三曰柔克。——《书·洪范》。郑注:“能也。”
- 如其克谐,天下可定也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- 又如:克化(能够消化);克尽(能够尽力);克协(能够符合;等同);克长(能教诲不倦);克果(能成功,能实现);克承(能够继承);克荷(能够承担);克臬(能奉法行事);克能(能够)
- 攻下;战胜;打败 [defeat;overcome;capture]
- 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?——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
- 郑伯克 段于 鄢。——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
- 克,胜也。——《玉篇》
- 然操遂能克 绍,以弱为强者,非惟天时,抑亦人谋也。—— 陈寿《隆中对》
- 饮酒温克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小宛》
- 如云不克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桑柔》
- 执轻如不克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下》
- 又如:克伏(降伏,制伏);克伐(侵害);迭克名城;克平(制伏,平定);克胜(克敌制胜)
- 克制 [restrain;forbear]
- 二曰刚克,三曰柔克。——《书·洪范》
- 克己奉公。——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
- 又如:克心(约束内心);克治(克制私欲邪念)
- 迷信说法。认为人生下来有属相相克,有五行相克,命硬的又克父母;害,损伤 [damage]。如:克皮(伤残体肤);克贼(损伤)
- 杀 [kill]。如:克奔(斩杀败降的敌人);克殄(歼灭);克翦(歼灭)
- 克扣 [embezzle part of what should be issued]。如:克落(克扣);克除(非法扣除)
- 通“剋”。严格限定期限 [set a time limit]
- 公乃与克日会战。——《三国志·武帝操》
- 克期置酒。——《三国志·张嶷传》
- 与克期俱至,无或违者。——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
- 又如:克期完工;克日(约定或限定时日)
〈名〉
- 质量或重量的单位,等于千分之一公斤 [gram]。如:克分子;克当量 “剋”
- 另见 kēi
国语词典
〈动〉
- 胜任。
- 《说文解字·克部》:「克,肩也。」
- 清·段玉裁·注:「郑笺云:『仔肩,任也。』许云:『胜任也。』」
- 唐·刘禹锡〈为杜司徒谢赐追赠表〉:「常惧不克负荷,以忝前人。」
- 战胜、攻破。
- 如:「克敌」、「攻无不克」。
- 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「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」
- 《三国志·卷三五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:「然操遂能克绍,非惟天时,抑亦人谋。」
- 制服、约束。
- 如:「克服」、「以柔克刚」。
- 《论语·颜渊》:「克己复礼为仁。」
- 何晏集解引马融注:「克己,约身。」
- 约定。
- 南朝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「淮使戒装,克日当发。」
- 克扣。
- 《水浒传·第八三回》:「寡人御赐之酒,一瓶克减半瓶。」
- 消化。
- 如:「多吃水果能克食。」
〈名〉
- 量词。计算重量的单位。为英语gram的义译。即公克的简称。公制一克等于千分之一 公斤。
〈副〉
- 能。
- 如:「不克分身」。
- 《书经·大禹谟》:「克勤于邦,克俭于邦。」
- 唐·柳宗元〈封建论〉:「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。」
康熙字典
〔古文〕𠧳𡱀𠅔𠅡𠧻【廣韻】苦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乞得切,𠀤音刻。【說文】肩也。【徐曰】肩,任也。任者,又負荷之名也。能勝此物謂之克也。【易·大有】公用享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又【玉篇】勝也。【書·洪範】沉潛剛克高明柔克。
又【爾雅·釋言】克,能也。【書·康誥】克明峻德。
又【揚子·法言】勝己之私謂之克。【論語】克已復禮爲仁。
又【春秋·隱元年】鄭伯克段于鄢。【公羊傳】克之者何,殺之也。
又【左傳·莊十一年】得儁曰克。
又忌刻。【韻會】勝心也。【左傳·僖九年】不忌不克。【集韻】通作剋。
外语翻译
- 英语:gram; overcome; transliteration
- 德语:Gramm (S)
- 法语:gronder,battre (frapper)
说文解字
肩也。象屋下刻木之形。凡克之屬皆从克。𠅏,古文克。𠧳,亦古文克。苦得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肩,任也。負何之名也。與人肩膊之義通,能勝此物謂之克。”文一 重二
(克)肩也。周頌傳曰。仔肩、克也。人部曰。仔、克也。此曰。克、肩也。然則周頌仔肩絫言之。毛謂二字皆訓克也。肩謂任。任事以肩。故任謂之肩。亦謂之克。釋詁云。肩、克也。又曰。肩、勝也。鄭箋云。仔肩、任也。許云。勝、任也。任、保也。保、當也。凡物壓於上謂之克。今蘇常俗語如是。釋言曰。克、能也。其引伸之義。左傳曰。凡師得儁曰克。於鄭伯克段於鄢曰。如二君。故曰克。卽得儁之說也。穀梁曰。克者何。能也。何能也。能殺也。此釋言之說也。公羊曰。克之者何。殺之也。此以相勝爲義。大雅毛傳云。掊克、自伐而好勝人也。俗作剋。象屋下刻木之形。上象屋。下象刻木彔彔形。木堅而安居屋下栔刻之。能事之意也。相勝之意也。苦得切。一部。刻克曡韵。凡克之屬皆从克。
(𠅏)古文克。
(𠧹)亦古文克。
方言集汇
- 国际音标: kʰɤ˥˧
- 唐代读音: kək
- 日语读音: KATSU YOI YOKU
- 韩语罗马: KUK
- 现代韩语: 극
- 越南语: khắc
- 客家话: [客英字典] ket7 kiet7 [海陆腔] kiet7 [梅县腔] ket7 [台湾四县腔] kiet7 [客语拼音字汇] ked5 [东莞腔] ket7 [宝安腔] ket7 [陆丰腔] ket7
- 粤语: haak1 hak1
- 潮州话: kiog4(khiok) kag4(khak)
- 中古音: 溪母 德韻 入聲 刻小韻 苦得切 一等 開口;
- 上古音: 黄侃系统:溪母 德部 ;王力系统:溪母 職部 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