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丽伎
- 词语读音
- gāo lí jì
- 词语注音
- ㄍㄠ ㄌㄧˊ ㄐㄧˋ
- 繁体字形
- 高麗伎
基本解释
高丽伎 隋 时七部乐之一 采用 高丽 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《隋书·音乐志下》:“始 开皇 初定令,置《七部乐》:一曰《国伎》,二曰《清商伎》,三曰《高丽伎》,四曰《天竺伎》,五曰《安国伎》,六曰《龟兹伎》,七曰《文康伎》。”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一》:“ 高祖 即位,仍 隋 制设九部乐……《高丽伎》,有弹筝、搊筝、凤首箜篌、卧箜篌、竖箜篌、琵琶。”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隋时七部乐之一。采用高丽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
网络解释
高丽伎
隋 时七部乐之一
采用 高丽 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《隋书·音乐志下》:“始 开皇 初定令,置《七部乐》:一曰《国伎》,二曰《清商伎》,三曰《高丽伎》,四曰《天竺伎》,五曰《安国伎》,六曰《龟兹伎》,七曰《文康伎》。”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一》:“ 高祖 即位,仍 隋 制设九部乐……《高丽伎》,有弹筝、搊筝、凤首箜篌、卧箜篌、竖箜篌、琵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