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已灭吴,以勾践为人,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同逸乐,浮海而去。(明 瞿佑《剪灯新话 龙堂灵会录》)
越王为人为人刻毒寡恩,长颈鸟喙,可以共患难,不可共富贵。
越王为人长颈鸟喙,可与其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。
越王为人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,子何不去?
越王为人刻毒寡恩,长颈鸟喙,可以共患难,不可共富贵。
越王长颈鸟喙,可与共忧,不可共乐。
越王长颈鸟喙,可与共忧,不可与共乐。
况且越王勾践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不可共富贵。
越王为人,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荣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