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65回:“既是岳雷,自认不讳,不必审问。”
丈夫对于妻子的谴责与陈述,自认不讳,而“第三者”也始终保持沉默,庭审中拂袖而去。
王梦奎似乎对“杂家”有浓厚兴趣,曾自认不讳:“我是一个以经济学为主的杂家,所做文章种类比较杂”。
庭审中,于对起诉事实可谓“自认不讳”,承认自己出于崇拜心理,偷偷将药粉放进孙的饮料中。
而王贵之被掳,不但出自众解差口中,即盗匪亦已自认不讳。
其实这儿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其他地方麦当劳连锁店的价格,正如店家自认不讳的“本店价格最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