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90回:“季子不治耕获,力工商,求什一之利,乃思以口舌博富贵,并见成之业。”
后弃官散财,间行至陶(今山东定陶西北),逐什一之利,复赀累千万,自号陶朱公。
在那个时代,贩贱卖贵,逐什一之利,被官宦一族视为下贱的品行。
从事于此者,有锥刀什一之利,而无怡情适性之用矣。
这种起早贪黑、早出晚归的买卖,不过逐什一之利,能赚几个小钱呢?他经营的买卖,都是些横跨列国、纵历春秋的大项目,一本万利、微资暴利。
古时候,商品经济不发达,古风犹存,商人们只追求十分之一的利润,所谓“逐什一之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