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到乡下要遵守当地的乡规民约
所以,这样的乡规民约的作用不应被不切实际的高估。
首先是考察社会中的风俗习惯、乡规民约等如何进入司法过程。
将“乡约”等同于“乡规民约”的研究方法既违背了历史事实,也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文化现象。
越南农村的乡规民约已经存在了许多世纪。
第二章主要从理论上多角度分析了乡规民约的生存空间与合理存在。
第三章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分析乡规民约的局限性,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根源大抵来自于此。
乡规民约是我国基层社会生活中的群众自治的社会规范,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远的影响。
另一方面,当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发生冲突而无法调和时,人们规避制定法转而诉诸自己所熟悉的乡规民约来解决身边的纷争。